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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田东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

来源:田东就业 时间:2023-07-15 作者:百色人才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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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田东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补贴对象

申报对象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广西户籍或在本地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①城镇残疾人员;②城镇大龄失业人员;③城市低保家庭人员;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⑤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 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⑥完全失地人员;⑦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①单位就业并参保的;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的;③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和人才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④拒不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⑤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⑥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⑧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⑨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灵活就业是指:①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②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③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④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超出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符合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不属于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范围人员。

实现灵活就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需经田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或实地核查,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查等形式核查是否有工商登记或领取失业金,并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从《就业创业证》登记灵活就业的当月起享受社保补贴。

二、

补贴标准

按照“保持政策延续,鼓励灵活就业,加强托底保障”的原则实施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百人社发〔2023〕17号)的相关要求,现确定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计算,若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低于300元/人·月,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若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大于或等于300元/人·月的,按300元/人·月给予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

三、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

办理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

办理地点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田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98号、99号窗口),咨询电话:0776-2659967。

六、

申报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核表1份;

2.个人申请书1份;

3.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应提交原件)1份(须印2、3、9及年审页);

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凭证原件;

7.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农商行账号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1份;

2.个人申请书1份;

3.高校毕业生学历佐证材料核验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应提交原件)1份(须印2、3、9及年审页);

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凭证原件;

7.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农商行账号复印件1份。

七、

注意事项

补贴需本人持相关证件亲自办理并承诺灵活就业形式,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申请人有严重欺诈行为的将与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查处,列入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的申请人实施惩戒。

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田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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