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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07-15 作者:百色人才网 浏览量: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平等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年龄为18—30周岁(1993年6月—2005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4)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注: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llfybgs2509880@163.com,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789号)。

  联系部门:政治部。

  联系电话:0776—250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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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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