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4)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注: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llfybgs2509880@163.com,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